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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0年度丰台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资金奖励申报时间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7-23 15:56:2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丰政发〔2018〕1号)有关规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延长2020年度丰台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资金奖励申报时间至2020年8月21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商标品牌仅可获得一次资金奖励,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丰台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且纳税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凡是符合本通知奖励设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奖励申请:

1.该商标是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2.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商标与注册商标一致,且无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等行为;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标准;

4.商标注册人建立了严格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且无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不良信息用记录。

(二)申报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奖励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该商标自核准注册或核准转让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最近连续三年的销售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3.商标注册人对区域经济有较大贡献

4.该商标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具有较高信誉和知名度。

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一)中国驰名商标奖励:

1.《中国驰名商标奖励申请表》;

2.商标注册证;

3.商标注册人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证明材料;

5.商标使用证据;

6.使用商标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7.商标管理制度。

(二)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奖励:

1.《区域知名商标品牌奖励申请表》;

2.商标注册证;

3.商标注册人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商标使用证据;

5.使用商标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6.商标管理制度;

7.使用商标商品近三年的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情况;

8.商标注册人近三年纳税情况;

9.商标注册人近三年商标品牌宣传情况。

(三)地理标志商标奖励:

1.《地理标志商标奖励申请表》;

2.商标注册证;

3.商标注册人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商标使用证据;

5.使用商标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6.商标管理制度。

(四)商标国际注册补贴:

1.《商标国际注册奖励申请表》;

2.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材料;

3.商标注册官费缴纳证明;

4.商标注册人的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5.商标使用证据;

6.使用商标商品质量证明材料;

7.商标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中原件审核后退回,相关复印件及文字、图片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受理地点

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科(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360号1号楼二层20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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