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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委

关于征集新材料产业智库专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5-26 16:34:3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实施,更好地服务新材料产业高地建设,根据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省经信厅(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拟牵头建立新材料产业智库,现面向各单位征集智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材料产业智库定位

新材料产业智库是新材料领域产学研用等多方合作和交流平台,是新材料产业发展智力支撑,是新材料领域专业服务者。由智库专家组成的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作为省政府发展新材料产业的高级智囊。

二、新材料产业智库组成

智库由新材料及相关领域高校、院所、各类创新及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平台、生产企业、应用企事业等单位推荐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分设石墨烯、磁性材料、高分子功能膜、高端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专业小组和汽车产业链、集成电路产业链、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生命健康领域、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领域、交通建设领域等专项小组。智库设秘书处承担日常联络对接、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三、入选智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关心新材料产业发展,具有为产业发展贡献才智的意愿。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和5年以上专业实践,熟悉所从事专业领域材料研发生产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高的业务水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作风开放、合作,做事客观公正。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不超过70周岁。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课题和政策研究和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新材料产业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跟踪国内外新材料技术及产业发展动态,参与编制本领域新材料发展报告;

(三)参与供需对接,开展产学研用交流合作,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推进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

(四)开展新材料领域标准、知识产权、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等专业服务。

五、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相关高校、院所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检测平台等创新平台,每个单位可推荐5人以上;2.大中型材料类生产企业可推荐3-5人,主要是企业技术负责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工程中心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新材料小微企业可推荐创新团队骨干、技术型创业者;3.材料下游应用单位。重点是汽车、装备、集成电路等产业链制造、设计企业材料应用相关技术负责或技术骨干,交通、卫生、建设、能源等系统研究、设计机构、重点企事业单位材料应用相关专家,人数不限。4.有关行业协会及其它第三方机构专家,每个单位1-2人。

(二)推荐程序。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所属、所辖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荐,专家推荐表(附后)由设区市经信局汇总后转报我厅。省属或省级单位、部属在浙单位专家推荐表可送所在地经信部门汇总报送,也可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或直接向我厅报送。专家推荐表须由专家本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于2020615日前报省经信厅材料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

联系人: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董昊,电话:0571-87058139(兼传真)。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蒋波,电话:15757121278。报送邮箱:245664781@qq.com

报送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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