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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项目

关于申报滨江区2019-2020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2-27 16:28:4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防范贸易风险,进一步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根据《杭州市支持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实施办法》(杭商务[2019]24号)、《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国际化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71号)、《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20]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现将2019年度-2020上半年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对象

注册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2019年度-2020年度投保信用保险的企业。

二、补助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1、2019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

2、2019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

3、2020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

(二)奖励金额标准

1、2019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补助标准为实际支付保费40%资助,年度资助不超过8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出口名牌企业给予实际支付保费60%资助,年度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2、2018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在2019年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的,对其保费给予全额资助。

3、2020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三、申报补助资金应递交的材料

1、2019年度-2020上半年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合同(协议);(若跨年度,请交涉及2018年度的所有合同)

4、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5、滨江区财政资金收款凭据(见附件2)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0年3月 4日(周三)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赵立静

电话:87702436, 13757183543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行政中心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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