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根据《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第七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以下简称消费季)部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成效突出的市场活动在场地租赁、宣传推广方面实际发生的支出,给予一定事后支持。现面向各参与单位开展公开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消费季市场活动,具体指由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办,纳入消费季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文化市场活动。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须为第七届消费季市场活动的运营或执行单位。
三、支持方向
1.场地租赁费用;
2.宣传推广费用。
四、支持原则
实行分类分档、总量控制的原则。
五、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为经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认,纳入第七届消费季活动体系的板块、空间及各区活动的运营或执行单位。
2.申报主体所举办的活动已实际发生了与第七届消费季相关的场地租赁或宣传推广等费用支出。
3.申报主体所举办活动未曾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申报主体近2年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等相关记录。
六、申报资料
1.《第七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事前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第七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市场活动支持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4.《第七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3,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5.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基本数据、特色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问题不足、未来设想等(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6.宣传效果总结。收集整理活动执行单位自行邀约媒体、自行投放渠道,对消费季整体品牌及单项活动自身的宣传情况(含报道、转载数量,网址链接、报道截图、广告上刊报告等信息)(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7.图片视频汇总。能说明活动现场实际开展情况、特色亮点等的图片视频;
8.场地租赁、宣传投放合同及发票原件等财务凭证资料。
七、申报时限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10月23日,将有关纸质版一式三份(A4大小,胶装)和电子版一份(U盘拷贝),报送至北京市文资中心(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1号楼5层1510室)。
八、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原件除外);
3.申报资料通过审核后,将另行通知并安排评审等相关工作。
4.本公告由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秦永华 62060541
仇 杰 13501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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