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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项目

关于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10-18 10:22:3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镇街场(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萧科〔2017〕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内(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注册资本的实收货币资本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放宽至2000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从事高新技术领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和市场成熟度,原则上申报前一年度已有市场销售。
3、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下,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
5、企业在申报时已拥有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杭州市萧山区财政专项资金网上运行服务平台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先注册,经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登录系统后填写《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初创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实收货币资本证明材料(银行进账单等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和研发费用);
(3)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申报前一月度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社保清单(可从网上申报系统拉取)、研发人员名单、研发人员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5)企业荣誉、各类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6)承诺书。
(二)书面申报。书面材料一份(包括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送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网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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