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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代理申报 2007年四川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07-8-15 13:38:5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四川省科技厅
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9月10日
咨询热线:010-58090902
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以下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一般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1、标准与检测

2、生态恢复与保护

3、交通运输

4、中医药研究与应用

5、先进制造

6、运动医学

7、医学电生理

8、肉类食品研究与应用

9、空中交通管理研究与应用

10、高分子合成材料的研究与应用

二、申报需知

1、申报实验室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请参阅《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每个法人单位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方向。

3、申报方向的第8—10项,以企业申报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

4、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书》,报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省科技厅推荐。中央在川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无主管部门机构可通过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申报。

5、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9月1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6、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7、《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请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和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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