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镇、街道,各区级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青浦区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根据《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区科委决定实施2019年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已入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企业不再参加同类评审活动)
二、申报条件
科技小巨人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4、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4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7、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左右;
4、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
5、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6、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
三、支持方式及实施周期
1、资助方式及金额:获得立项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资助金额分两次拨付,立项后首期拨付50%资金,次年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资金。
2、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培育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四、推荐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宣传发动工作的覆盖面;
2、认真把好申报企业质量关,要把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荐上来,起到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
3、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有疑问的材料加以核实,对推荐到区科委的材料出具推荐表。
五、申报程序
1、2019年青浦区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接申报方式进行:
①、各申报单位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www.qpsisp.com)进行会员注册;
②、根据获得的用户名,登陆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一点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以附件形式提交“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
2、区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制作纸质材料,送主管单位(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推荐,最后递交至区科委;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考察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企业予以资助。
六、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
各镇、街道,各区属公司及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推荐申报,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及《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进行审核确认,签名盖章(一式两份)后,由申报企业交区科委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项目管理科室:科技业务科
项目受理部门:青浦区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联系人:蔡文彦、张卫卫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80号 邮编:201799
电话:69717435、69718555 传真:69718577
网址:www.qpsis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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